中旗股份(300575) -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FlagchemFlagchem(SZ:300575)2025-12-17 10:15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3、11、12层(100020) 电话:+86 10 6502 8888 传真:+86 10 6502 8866 www.hylandslaw.com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 的文件一同披露;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 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召开。2025 年 11 月 27 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中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