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000546) - 关于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司"或"公司"、"上市公司")委托,就贵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包 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程、议案及决议等文件资料。公司已向本所作出保证和承诺,保证公司向 本所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2025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召开 本次股东会。贵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 项等相关公告、通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告知全体股东,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