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002289)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YSDZYSDZ(SZ:002289)2025-12-17 10:16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2月修订)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