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技术(300679)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四、结论意见 4 | | ---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列席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指 派的律师通过现场和远程通讯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相关文 件: 1.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