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旅业(000796) -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 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 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 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