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301186)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制 发、管理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通超达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五)部门印章: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原则上 仅限公司内部使用。 (六)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 等。 (七)其他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刻制的印章。 第五条 印章管理职责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财务印鉴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四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名义 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名义出 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名义签订 的各类协议、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