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30118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加强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 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度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 在重大差异,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具体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