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3011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南通超达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 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公司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 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