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集团(00258) - 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书
組織 1. 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特此於董事局轄下成立及任命一個委員會,名為 薪酬委員會,其職權及職務如下。 成員 秘書 湯臣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 258) 薪酬委員會之職權範圍書 4. 薪酬委員會秘書為本公司之公司秘書。 會議 - 1 - 2. 薪酬委員會成員須由董事局委任。委員會最少須由三名成員組成,其中大部 份成員應為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3. 薪酬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局委任,並且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5. 薪酬委員會應每年最少舉行一次會議及於有需要時召開會議。 6. 薪酬委員會會議之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委員會成員總數之二分之一。 7. 僅薪酬委員會成員有權出席會議並於會上投票。 8. 除上文所規限外,薪酬委員會之會議程序應遵照本公司之《公司組織章程細 則》第 130 條細則之規定進行。 9. 薪酬委員會的完整會議記錄應由薪酬委員會秘書保存。 職權 職務 薪酬委員會負有以下職務: - 2 - 10. 薪酬委員會獲董事局授權: (a) 向本公司任何員工索取任何所需資料,以履行其職務;及 (b) 就本職權範圍書內之任何事項向外諮詢法律或其他獨立專業意見。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