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创电气(9200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代码:920035 证券简称:精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5-137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1、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解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