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普赛斯(3010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 慎、科学决策,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程》 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要求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 1 页 共 18 页 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 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