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00224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和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 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 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