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00224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NCICNCIC(SZ:002246)2025-12-18 12:32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 代表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第六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