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00224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NCICNCIC(SZ:002246)2025-12-18 12:32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三)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