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0005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XRECXREC(SZ:000598)2025-12-18 12:3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职责权限,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成都市兴蓉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 行。 临时股东会由公司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 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