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华超市(00980) - 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8 12:39

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審核委員會「委員會」實施細則 1 第五條 委員會設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中會計專 業人士擔任,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主席在委員內選舉,並報請董事會批准產 生。 第六條 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一致,委員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期間 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自動失去委員資格,並由委員會根據上述 第三至第五條規定補足委員人數。 第七條 現時負責審計本公司帳目的核數公司的前任合夥人在以下日期 (以日期較後者為準)起計一年內,不得擔任委員會的成員:(a)彼終止成為該 公司合夥人的日期;或(b)彼不再享有該公司財務利益的日期。 第1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 (「公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關規定,公司特設立審核委員會(「委員會」),並制定本實施 細則。 第二條 委員會是董事會(「董事會」)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公司建立 完善財務匯報制度及內部監控原則並維持同公司核數師適當的關係。委員會 行使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監事會的職權。 第2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