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文化(600640) -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 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审计委员会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