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环球集团(00727) - (I)建议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一(1)股股份获发三(3)股供股股份的基...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 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皇冠環球集團有限公司證券全部售出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 讓人,或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人,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 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通函 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證券之邀請或要約。 Crown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在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727) (I)建議按於記錄日期 每持有一(1)股股份獲發三(3)股 供股股份的基準以非包銷基準進行供股; 及 (II)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獨立財務顧問 本封面頁所用詞彙與本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8至25頁。獨立董事委員會函件(當中載有其致獨立股東之推薦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