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实业(601588) - 北辰实业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 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各项内 控和管理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十条 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应当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对公司存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 说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 的所有资金往来。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方式的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 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