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日新材(688199)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履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系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 中的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或网站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他主体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视同 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适用本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信息披露事务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公司实施信息披 露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