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科技股份(08156)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提名委員會(「委員會」) 的職權範圍 (經本公司董事會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採納、 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修訂) 總則 為建立本公司董事提名制度,完善董事的繼任計劃,並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EM 證券上市規則(「GEM 上市規則」)的要求,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特設的委員會。 成員 Sinopharm Tech Holdings Limited 國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8156) (「本公司」) 會議次數和程序 -1- 1. 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不少於三名董事組成,成員須以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大多數。 本公司應至少委任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加入委員會。在任期間如委員會成員不再 擔任董事職務,將自動失去本委員會資格。 2. 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 -2- 6. 董事會授權委員會按照其職權範圍進行有關職務。委員會應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及本公司網站上公開其職權範圍,解釋其角色以及董事會轉授予其的權 力。 7. 每名成員有一票的表決權,決議須得過半數通過始有效。委員會全體成員簽署的 書面決議,與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