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咨询(000779) - 上海中联(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上海中联(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的 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5LZ 律师见证 166 号 致: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修订)(以下简称"《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上海中联(兰州)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指派霍吉栋、殊宏斐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 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