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601808) - 中海油服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履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 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 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下简称"董秘办公 室"),董秘办公室是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