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601808) - 中海油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和《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 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 和财务报告程序;检查内部控制结构;推荐并聘任外部审计 机构;及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 作,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全部 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商业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委员 中有专业会计资质的人士出任。 1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席由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