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3010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 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 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应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委员任期、 职责范围和议事规则等相关事项。 第五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 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