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3010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 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独 立董事占多数。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