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301075)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使用人使用本 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 务数据、统计数据及正在策划、编制、报批、审议、审核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等。尚 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媒 体公布。 第四条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 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