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600143) - 金发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 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 会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 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 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