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业(02788) - 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的詞彙與創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5年11 月14日(星期五)刊發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法例第571W章《證券及期貨(穩定價格)規則》第9(2)條作出。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對任何人士進行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的要約或誘使作 出要約的邀請。本公告並非招股章程。潛在投資者在決定是否投資於發售股份前,應細閱招股 章程內有關下文所述全球發售的詳細資料。有關發售股份的任何投資決定應僅依賴招股章程所 提供的資料而作出。 本公告概不構成要約出售或遊說要約購買發售股份,而在任何作出有關要約、遊說或出售即屬 違法的司法權區內,概不得出售任何發售股份。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於或向美國或法律禁止 有關派發的任何其他司法權區發佈、刊發或派發,而本公告亦並非在美國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 出售或遊說購買或認購證券的要約。發售股份並無亦不會根據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證券法 登記,亦不得於美國境內或向美國人士(定義見美國證券法S規例)或代表美國人士或為其利益 提呈發售、出售、抵押或轉讓,惟獲豁免遵守美國證券法登記規定或屬毋須遵守美國證券法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