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0681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修订稿)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修訂稿)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行)、股東和債權人的 合法權益,規範本行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簡稱《公 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簡稱《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 銀行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 準則》《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和其 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行原系經中國人民銀行銀復[1992]152 號文批准,於 1992 年 6 月 18 日成立的全國性商業銀行,後經中國人民銀行銀復[1995]70 號文批准,於 1999 年 7 月 6 日改制成為股份制商業銀行。本行在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註冊 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本行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110000100011743X。 本行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時的發起人為: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等 131 家發起人股東。 本行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於 2010 年 7 月 29 日 以證監許可[2010]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