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0233)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公告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本公司招股章程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送呈香港 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前,不會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倘在適當時候 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 處處長登記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其副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人 士提供。 Allystar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深圳華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 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料予香港公眾人士。閣下閱覽本 公告,即代表閣下知悉、接納並向深圳華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其聯席保薦人、整體協調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 – 1 – (a) 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本公告並不導致本公司、其聯席保薦人、整體協調人、 顧問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