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百川(301667)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法律意见书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 | 正文 | 3 | | --- | --- | --- | | 一、 |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3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4 | | 三、 |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4 | | 四、 | 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 5 | | 五、 | 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 5 | | 六、 | 结论意见 | 6 |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2053 号 致: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 《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管理办法》《编 报规则1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