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百川(30166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本保荐人"或"保荐人") 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 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 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若因保荐人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保荐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非经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用简称,均与招股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义。 1 | 声明 1 | | --- | | 目 录 2 | | 一、发行人概况 3 | |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2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