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思艾泰(0337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翰思艾泰生物醫藥科技(武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翰思艾泰生物醫藥科技(武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 司」)管理人員的產生,優化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 《翰思艾泰生物醫藥科技(武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 《翰思艾泰生物醫藥科技(武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以下簡稱「董事會 議事規則」),制訂本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議事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 第二條 提名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 要負責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拔標準和程序並向董事會提出建 議。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第三條 本規則所稱董事指公司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指公司總經理、副 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和董事會認定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四條 本規則適用於委員會及本規則中涉及的有關人員和公司部門。 第二章 委員會組成 如有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