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服务(00873) - 须予披露交易 - 成立合伙企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73) 須予披露交易 成立合夥企業 成立合夥企業 於2025年12月22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上海世茂天境(作為有限合夥人) 與葫蘆島永晟(作為普通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據此,訂約方同意成立合夥企 業,以在中國遼寧省開展葫蘆島興城市污水處理項目的投資建設及運營。 根據合夥協議的條款,合夥企業全體合夥人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283,000,000 元 ,其中上海 世 茂 天 境 出資人民幣 280,170,000 元 , 葫蘆島永晟 出資人民幣 2,830,000元。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成立合夥企業之出資額的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高於 5%但低於25%,故成立合夥企業構成本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 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成立合夥企業 於2025年12月22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上海世茂天境(作為有限合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