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601600)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铝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2 10:01

关于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1217 第 1060 号 JT&N 会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JINCHENG TONGDA & NEAL LAW FIRM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 010-5706 8585 传真: 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1217 第 1060 号 致: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或"公司") 聘请和北京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委派,本所律师出席中国铝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