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星集团(00635) - 内幕消息 - 关於主要附属公司之主要特许权协议自二零二七年起将不获续期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提述彩星玩具有限公司(「彩星玩具」)於本 日刊發之內幕消息公佈(「彩星玩具公佈」)。於本公佈日期,本集團擁有約 50.85%的彩星玩具已發行股份權益。彩星玩具之已發行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主板上巿及交易(股份代號:869)。 承彩星玩具公佈所述,根據 Viacom Media Networks 作為特許權授予人(「特許權授 予人」)與彩星玩具集團全資附屬公司彩星玩具國際有限公司(「PICL」)作為特 許權被授權人簽訂之現行特許權協議(「特許權協議」),PICL 獲授予設計、製 造、分銷及銷售「 忍者龜 」產品(「特許權產品」)之權利。自二零二五年十月 起,雙方一直就特許權協議續期進行磋商,惟 PICL 最近已接獲特許權授予人的正式 通知,特許權協議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後將不獲續期。因此,PICL 銷 售特許權產品之權利將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終止,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