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002970) - 内部审计制度
StreamaxStreamax(SZ:002970)2025-12-23 09:4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内部规范化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围绕公司当前的中心工作,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审计职责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以下简称审计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审计职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 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四)指导审计部的有效运作。审计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提交给管 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