珩湾科技(01523) - 风险管理委员会职权范围

Plover Bay Technologies Limited 珩灣科技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1523) (「本公司」) 風險管理委員會 職權範圍 (經本公司董事會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修訂及採納) 1. 組成 1 1.1. 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會」)是按董事(「董事」)會(「董事會」) 於 2016 年 2 月 29 日通過的決議案成立的。 1.2. 按照開曼群島公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 規則」)及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組織章程細則」)所載的規例,委 員會的程序應受本職權範圍所載的規定所監管。 1.3. 委員會的組成應遵守適用於本公司的法律法規,包括不時修訂的上市規 則中的要求。 1.4. 委員會應協助董事會領導、指導和監督公司的風險管理框架,確保其和公 司的策略和管治義務保持一致。委員會應監督集團的整體風險偏好、承受 能力和策略,包括與氣候,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及運營相關的重大 風險。委員會負責就主要風險的可能性、影響以及風險管理和緩解措施向 董事會提供建議。其職責還包括確保建立相應的管治機制,把氣候相關風 險和機會納入公司的風險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