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601018)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 登记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 构及财经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的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公 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等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证券 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