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智造(002175)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出具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按照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广西东方智 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核查意见》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 意见。 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披 露文件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