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6030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草案)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草案)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主管部门以及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 部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汇总、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公司其他部 门、子公司等内幕信息事项主办部门具体负责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告、传递。 第四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自身 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坚决杜绝内幕交易及 其他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内幕信息,是指: (一)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 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