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0081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為規範公 司行為,保證公司股東會能夠依法行使職權,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 股東會規則》等法律法規、監管規則和《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公司股東會,對公司、股東、股東代理人、董事、高 級管理人員和列席股東會會議的其他有關人員均具有約束力。 第三條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均有權出席或授權代理人出席股東 會,並依法享有知情權、發言權、質詢權和表決權等各項股東權利。 第四條 出席股東會的股東和股東代理人以及其他參加股東會的人員,應當 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則、公司章程及本規則的規定,自覺維護會議秩序, 不得侵犯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股東會應當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監管規則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範 圍內行使職權,不得干涉股東對自身權利的處分。 第六條 公司董事會應嚴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監管規則、公司章程 關於召開股東會的各項規定,認真、按時組織好股東會。公司全體董事對於股東 會的正常召開負有誠信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