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008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23 13:52

第二條 董事會發揮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的作用。 第三條 公司堅持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的有機統一,按照有關規定明確重大 經營管理事項範圍,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須經黨委前置研究討論後,再由董事會作 出決定。 第二章 董事會的構成和職權 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 構,保障公司董事和董事會依法獨立、規範、有效地行使職權,以確保董事會的 工作效率和科學決策,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 定本規則。 第四條 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應有1名職工代表董事,外部董事應佔 二分之一以上並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中至少有一 名會計專業人士,且至少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香港上市規則所規定的常居於香 港的人士。董事在任職期間享有法律法規、監管規則規定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 務。公司應當為董事履行職責提供必要條件。董事會可以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