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锦控股(08321) - (1) 根据特别授权进行股份认购;(2) 根据特别授权配售新股份;(3)...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持牌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 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泰錦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出售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轉交 買主或承讓人或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持牌證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TAI KAM HOLDINGS LIMITED 泰錦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321) (1)根據特別授權進行股份認購; (2)根據特別授權配售新股份; (3)建議增加法定股本; 及 (4)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財務顧問及配售代理 本封面所用詞彙與本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 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5至23頁。泰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日(星期二) 下午三時正(香港時間)假座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12樓2室舉行股東特別大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