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医药(01011) - 股东特别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11) 決議案內容僅為概要。有關建議決議案的全文,請參閱日期為2025年12月24日的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股東特別大會適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日期:2026年 月 日 簽署: (見附註4及附註5) 附註: 1. 請填上以 閣下名義登記的股份數目;如未有填上股份數目,則本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與所有以 閣下名義登記的本公司股本中之股份有關。 2. 股東可自行決定委任超過一名代表。如作出有關委任,請將「大會主席」字樣刪去,並於空欄內填上獲委任為代表人士的姓名。本代表委任表格的任何更改, 均須由簽署的人士簡簽示可。倘未填寫姓名,大會主席將擔任 閣下代表。 3. 重要資料:閣下如欲表決贊成任何決議案,請在「贊成」欄內填上「✔」號。 閣下如欲表決反對任何決議案,則請在「反對」欄內填上「✔」號。倘 閣下並無作 出任何表決指示,則 閣下的受委代表可自行酌情表決。 閣下的受委代表亦可就任何於會上正式提呈惟並未載於召開大會通告的任何決議案自行酌情投票。 4. 如委任人為一間公司,則必須加蓋公司印鑑或由公司的負責人、代理人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士代其親筆簽署。 5. 如屬聯名持有人,則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