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电股份(30162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子公司 重大事项进行管理。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公 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财务管理等方面 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子公司应自觉接受公司的检查与监督, 对公司董事会等提出的质疑,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六条 子公司不得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 在一年内消除该情形,在消除前,子公司不得对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第二章 治理结构 第七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特点, 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1 / 8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