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24 10:1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企业管治(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证董事会战略决策的科学性,降低决策风险,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应不少于三名成员,其中至少应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在钢铁行业或公司经营管理、 战略管理、ESG 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第四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任负责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