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2-24 10:1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股票挂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 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