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名家(300506) - 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MinkaveMinkave(SZ:300506)2025-12-25 09:58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2025)名家汇管字第 35 号 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院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作出(2025)粤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 依法受理了申请人中山市古月灯饰制造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深圳市 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家汇")的重整申请。同日, 贵院作出(2025)粤破申 1 号决定书,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 公司为名家汇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 年 11 月 27 日,贵院作出(2025)粤破 1 号之二民事裁定 书,裁定批准《名家汇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 止名家汇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 "《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重整计划由债 务人名家汇执行,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自贵院裁定批 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1 个月,即自 202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名家汇向管理人提交了《关于深圳市名 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 ...